山西银河电子发展公司“20803工程”3号厂房、4号厂房维修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470873K | 建设单位法人:范智勇 |
王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示范区******园区创业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0803工程”3号厂房、4号厂房维修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6-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船舶、航空航**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330-C4330-专用设备修理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示范区******园区创业街 |
经度:37.670********111 纬度: 112.660********555 | ****机关:晋****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8 |
市环开函〔2021〕1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6-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77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47087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470873K | 验收监测单位:**鑫成****公司 |
****0711MA9FXFCN24 | 竣工时间:2023-08-23 |
2024-03-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22 |
2024-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市环开函〔2021〕 115号公司拟在****示范区******园区创业街扩建“20803工程”3号厂房、4号厂房维修线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3号厂房建设喷砂前处理、零件精喷、零件烘干、整车喷漆、人工补喷、整车烘干等表面涂覆工艺设备,用于车辆装备表面涂覆维修。利用4号厂房配置试验设备及检测设备,用于车辆装备调试、试验。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在****示范区******园区创业街扩建“20803工程”3号厂房、4号厂房维修线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3号厂房建设喷砂前处理、零件精喷、零件烘干、整车喷漆、人工补喷、整车烘干等表面涂覆工艺设备,用于车辆装备表面涂覆维修。利用4号厂房配置试验设备及检测设备,用于车辆装备调试、试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市环开函〔2021〕 115号,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修理通讯车辆300台(套),产品为修理指控及卫星干线网车辆装备。本项目总投资1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修理通讯车辆300台(套),产品为修理指控及卫星干线网车辆装备。本项目总投资1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市环开函〔2021〕 115号,生产工艺无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无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市环开函〔2021〕 115号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设备安装时的大气、水、固废、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冬季办公生活区采暖依托****现有供暖系统,不**锅炉。整车自动喷漆送风机组、零件精喷室送风机组、人工喷漆室送风机组在冬季需要加热送风,分别配置1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零件烘干室烘干热源为电,整车烘干间热源为天然气,配置1台然气间接加热器,两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脱附加热热源为天然气,分别配置1台然气间接加热器。 对于抛喷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封闭抛喷丸室负压,度气经有效收集后经滤简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对于打磨擦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封闭打磨擦净室负压负,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滤简式除尘器除尘后,最终通过经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 对于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整车自动喷漆度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纸盒、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调漆间度气共同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对于零件精喷废气、人工补喷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分别经纸盒、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零件烘千、整车烘干产生的废气共用另外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上述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所有废气,最终共同进入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 对于零件精喷室送风机组、整车自动喷漆室送风机组人工补喷室送风机组配套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燃气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3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59-2014),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限值要求。燃烧废气进入对应喷漆室内与喷漆废气经有效收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 整车烘干热源然气间接加热器、2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热源然气间接加热器均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燃气度气经有效收集后,最终共同进入一根8m高排气简排放。 3、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空压机含油度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进入******公司统一处理。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废零部件、废轮胎、废铁屑、废电线、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遮蔽纸、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棉纱、废密封胶、废结构胶、废蓄电池、废滤芯、废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可作为**外售,不可回收施工垃圾集中送至环卫部门负责统一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冬季办公生活区采暖依托****现有供暖系统,不**锅炉。整车自动喷漆送风机组、零件精喷室送风机组、人工喷漆室送风机组在冬季需要加热送风,分别配置1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零件烘干室烘干热源为电,整车烘干间热源为天然气,配置1台然气间接加热器,两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脱附加热热源为天然气,分别配置1台然气间接加热器。对于抛喷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封闭抛喷丸室负压,度气经有效收集后经滤简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对于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整车自动喷漆度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纸盒、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调漆间度气共同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对于零件精喷废气、人工补喷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分别经纸盒、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零件烘千、整车烘干产生的废气共用另外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上述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所有废气,最终共同进入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对于零件精喷室送风机组、整车自动喷漆室送风机组人工补喷室送风机组配套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燃气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3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59-2014),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限值要求。燃烧废气进入对应喷漆室内与喷漆废气经有效收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简排放。整车烘干热源间接加热器为直燃机直接加热,产生的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热源然气间接加热器均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确保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燃气度气经有效收集后,燃烧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统一处理。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设备维护、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除尘器除尘灰全部出售给当地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维修过程产生的废零部件、废轮胎、废铁屑、废电线、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遮蔽纸、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棉纱、废密封胶、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滤芯、废抹布、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厂区东南侧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1.72m2,门口贴警示标识,地面做防渗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危废库,暂时贮存于库内密封容器中,容器置于围堰内。与****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交其定期进行合理处置。 |
整车烘干热源为直燃机直接加热;2台然气间接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变动原因:企业因技术升级改造,整车烘干热源间接加热器为直燃机直接加热,产生的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企业将两台间接加热器产生的废气汇入喷漆废气排气筒,企业在汇入排气筒之前,2台燃气间接加热器废气出口,各设置1各监测点位,以确保废气处理达标后再汇入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市环开函〔2021〕 115****环境局****分局核定的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粉尘1.5吨/年、烟尘1.93吨/年、氮氧化物0.62吨/年、化学需氧量0.082吨/年、氨氮0.0041吨/年。你公司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工程建设后,公司为更好的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在设计、施工、落实环保设施阶段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本项目环保设施工作在设计、施工阶段均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设计施工,较好的执行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报告数据,本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613t/a、烟尘0.6701t/a、氮氧化物0.4764t/a、化学需氧量0.041t/a、氨氮0.0024t/a。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5 | 0.082 | 0 | 0 | 0 | 0.582 | 0.082 | |
0.05 | 0.0041 | 0 | 0 | 0 | 0.05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 | 0 | 0 | 0 | 0 | 1 | 0 | / |
2.687 | 0.62 | 0 | 0 | 0 | 3.307 | 0.62 | / |
1.149 | 2 | 3 | 0 | 0 | 3.149 | 2 | / |
0.7788 | 0.157 | 0 | 0 | 0 | 0.936 | 0.15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器 |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 | 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 ****废水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均值为20mg/L、氨氮排放浓度均值为1.18mg/L,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 2011),化学需氧量:300mg/L 、氨氮:25mg/L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抛喷丸工序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封闭抛喷丸室负压抽风收集粉尘,含尘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除尘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抛喷丸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1mg/m3,均值为6.3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0.448~0.599kg/h | |
2 | 打磨工序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打磨擦净室封闭形成负压,顶部靠近大门处设置捕风口,含尘气体经滤筒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均值为6.8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0.474~0.627kg/h。 | |
3 | 零件精喷、整车以及零件烘干、整车烘干、天然气直燃机 |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DB14/2801-2023)表1;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 | 整车自动喷漆废气经纸盒、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调漆间废气一同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零件精喷废气经纸盒过滤;人工补喷废气经过滤棉将漆雾过滤后,与零件精喷、零件烘干、整车烘干产生的废气一同进入另外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上述经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低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所有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对于零件精喷室送风机组、整车自动喷漆室送风机组、人工补喷室送风机组配套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燃气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3台直燃式天然气燃烧机均采用低氨燃烧技术,烟尘排放浓度须满足《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59-2014),氨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中限值要求。燃烧废气进入对应喷漆室内与喷漆废气经有效收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人工喷漆+烘干+零件精喷工序产生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mg/m3,均值为2.6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0.497~0.666kg/h;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mg/m3,均值为6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1.34~1.43kg/h;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3mg/m3,均值为3.63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0.792~0.912kg/h;二甲苯检测结果为未检出。 | |
4 | 燃气间接加热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 | 整车烘干热源间接加热器为直燃机直接加热,产生的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然气间接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与喷漆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1#间接加热工序产生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mg/m3,均值为1.7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1.72×10-3~2.02×10-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均值为38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3.87×10-2~4.53×10-2kg/h;2#间接加热工序产生的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mg/m3,均值为1.8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1.63×10-3~2.12×10-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均值为36mg/m3,出口排放速率为3.46×10-2~4.31×10-2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风机、滚筒混合机、滚筛、粉碎机、皮带机、包装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设置减震垫,并利用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监测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0~54.0dB(A),企业夜间不生产,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A)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市环开函〔2021〕 115号批复要求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废零部件、废轮胎、废铁屑、废电线、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遮蔽纸、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棉纱、废密封胶、废结构胶、废蓄电池、废滤芯、废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除尘器除尘灰全部出售给当地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维修过程产生的废零部件、废轮胎、废铁屑、废电线、废刹车片、废雨刮器、废玻璃、废塑料、废包装材料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遮蔽纸、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纸盒、废过滤棉、废棉纱、废密封胶、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滤芯、废抹布、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厂区东南侧设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1.72m2,门口贴警示标识,地面做防渗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危废库,暂时贮存于库内密封容器中,容器置于围堰内。与****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交其定期进行合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市环开函〔2021〕 115号批复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冬季办公生活区采暖依托****现有供暖系统,不**锅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运营期冬季办公生活区采暖依托****现有供暖系统,不**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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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市环开函〔2021〕 115号批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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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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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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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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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市环开函〔2021〕 115号批复要求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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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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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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