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苏木莫能塔拉嘎查、宝格德乌拉苏木宝格德乌拉嘎查、哈如拉嘎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实施2018****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需要依法征收**贝尔苏木莫能塔拉嘎查、宝格德乌拉苏木宝格德乌拉嘎查、哈如拉嘎查的部分集体所有土地,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拟建设2018****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020****910024、020****720210、020****320010),2018年4月,该项目已在
国家能源局备案(项目代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可以实施土地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1656公顷,其中拟征收**贝尔苏木莫能塔拉嘎查部分集体所有土地2.5110公顷(天然牧草地2.5110公顷),拟征收宝格德乌拉苏木宝格德乌拉嘎查部分集体所有土地0.4041公顷(天然牧草地0.4041公顷)、拟征收宝格德乌拉苏木哈如拉嘎查部分集体所有土地0.2505公顷(天然牧草地0.2505公顷)。具体使用土地位置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目的:
****油田****公司****公司拟建设2018****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需要。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预公告后,******局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工作,主要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嘎查农牧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对拟征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情况进行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涉及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等,如对本次征地工作有异议,可在预公告后10个******局提出书面意见。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