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1日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 围绕便企利民高频政务事项,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一网通办”改革,推动事项标准化和信息互认共享,提高“一网通办”效率,扩大改革应用成果,完成**县一网通办事项统一受理工作任务。详见合同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产品及服务,新增费用、需求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确认。
(4)是否分包: 否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406,800.00
大写: 肆拾万陆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金额 (人民币) |
01 | **县“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项目 | **县“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系统政务服务项目/信息技术服务 | 详见合同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 1项 | 406,800.00元 |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t分期付款:
首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162,720.00】)。
验收款: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即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零捌拾】元整(¥【244,080.00】)。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地点: ****
(3)方式: /
(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要。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
(2)验收方式: 由甲方采取简易方式验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3)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
5.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支付资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签订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2) (2) 乙方 违约责任: 乙方 若没有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必备设备及软件的准备等)致使交付延误,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财产保全申请费、执行费、拍卖费、实现债权的劳务费等费用。
6.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通知与送达
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传递信息、文件或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以合同中所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作为合同相对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告知或送达有关函件、资料、通知、相关法律文书等的接收人及地址。
甲方:【****】
地址:【**县塘渡口镇振羽新区碧水绿苑商住1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 】
乙方:【****】
地址:【**市**区**路678号】
联系人:【田韩】联系方式(微信同号):【186****1109 】
电子邮箱:【****@qq.com】
(二)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即为送达地址,文件、函件、资料、通知等书面材料一经向该地址邮寄即视为有效送达,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即仍然产生有效送达的法律效果。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司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附件
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7888
传 真: 传 真: /
签订时间: 开户银行: ****公司信诚支行
地点: 帐 号: 800********2020
签订时间:
地 点: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设备(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协议书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合同协议书。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合同协议书。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上述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为标的物交付合格。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如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20】天内甲方未组织验收,乙方又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文件或甲方实际已使用乙方的交付物,将视为项目交付验收合格。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设备,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如适用)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协议书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设备,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合同协议书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设备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合同协议书与第六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设备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3%)。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 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款项,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延支付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足额支付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3%)。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合同协议书。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2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履行时间:总日历天数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服务地点: ****。 3、方式:现场实施。 |
3 | 质量保证期 | 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
4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见合同协议书 |
5 | 伴随服务 | 详见合同协议书 |
6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 □仲裁 |
7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采购需求
全面对接并依托全省统一受理系统,对县本级职能部门、21个乡镇(街道)层级、419****社区)层级按照一网通办事项梳理表要求,对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优化、事项清单表单配置,包括线上线下表单填报配置实施。分项实施建设内容包括业务受理分发、受理检验接口对接及测试联调、受办分离基础信息配置、办件效能监管实施配置。
1、县本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依托全省统一受理系统,按照一网通办**县事项梳理表要求,对**县县本级事项的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优化以及事项清单表单配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县本级事项动态表单配置实施、县本级事项业务受理分发、县本级事项受理检验接口对接及测试联调、县本级事项受办分离基础信息配置、县本级事项办件效能监管实施配置,并提供乡镇集中业务培训1次及操作培训指导服务。
2、乡镇(街道)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依托全省统一受理系统,按照一网通办**县事项梳理表要求,对**县21个乡镇(街道)层级事项的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优化以及事项清单表单配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乡镇(街道)级事项业务受理分发、乡镇(街道)级事项受理检验接口对接及测试联调、乡镇(街道)级事项受办分离基础信息配置、乡镇(街道)级事项办件效能监管实施配置。
3、村(社区)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依托全省统一受理系统,按照一网通办**县事项梳理表要求,对**县419****社区)层级事项的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等进行梳理优化以及事项清单表单配置,具体****社区)级事项业务受理分发、村(社区)级事项受理检验接口对接及测试联调、村(社区)级事项受办分离基础信息配置、村(社区)级事项办件效能监管实施配置。
(二) 采购清单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县本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 项 | 1 |
2 | 乡镇(街道)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 项 | 21 |
3 | 村(社区)级事项统一受理配置实施服务 | 项 | 419 |
(三)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为3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质保 期 一年,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