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制”工作),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根据**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简称“两制平台”)数据统计,现对2024年二季度未按照要求开展“两制”工作的19个在监项目进行通报(详见附件)。为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效落实“两制”日常管理工作。
实名制方面:一是确保工程项目现场全员通过“i深建”落实实名登记、考勤打卡,其中劳务人员每日考勤率不得低于60%;二是项目现场七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在“两制”平台规范备案履职信息,按时考勤打卡,其中项目经理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80%,其他六大类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每月综合考勤率不得低于60%。
分账制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拨付日期、拨付数额或占工程款的比例,存量项目未约定相关内容的应签订施工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三是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四是总包单位应及时储存工资保证金,开设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并将专用账户发****银行实时同步到“两制”平台。
二、此次通报的项目,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按要求落实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实名考勤、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及工资发放等“两制”相关工作,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8:00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提交我局核查,确保“两制”工作履行到位。对于未落实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我局将依法采取信用扣分、黄色警示、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三、区质安站将“两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红榜”工地评比的评分标准,对被通报后仍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应在当期安全生产“红榜”工地评比中予以扣分。
特此通报。
附件:
**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规范落实“两制”工程项目清单(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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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755-****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