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食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为:1,80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供货资格采购,旨在为****饭堂提供肉类(生鲜肉、鲜鱼等肉类)、粮油、干货、副食品(含学生奶、禽蛋)、蔬菜、水果的供货配送服务。供货资格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学年度: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家数 |
肉类(生鲜肉、鲜鱼等肉类) | 自合同签订之后起三个学年度 | 1 |
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中标家数 |
粮油、干货、副食品(含学生奶、禽蛋)、蔬菜、水果等 | 自合同签订之后起三个学年度 | 1 |
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分2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号由1到2的顺序评审,每个包组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前面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如参加后面包组的投标,将不能通过后面包组的符合性审查。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该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除注明外适用于所有包组):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资格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该项只适用于包2)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以中小企业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如下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参与投标报名及获取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报名费接受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获取文件的费用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800********178575 | ****银行****公司桂城石(石肯)支行 |
七、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公告:****网站。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 8月 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189****6085
地址:****
(二)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57-****1133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