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2024年汾湖高新区骨干河道水面管理项目(杨家荡、牛头湖、西大港)在国内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汾湖高新区骨干河道水面管理项目(杨家荡、牛头湖、西大港)
3、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4、最高限价: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5、服务内容:完成甲方下发的河湖问题清单内的蓝藻、水生植物(水草、水葫芦、福寿螺等)、垃圾、其他垃圾打捞;驳岸、护坡表面垃圾、杂树杂草杂物清除,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西环路902号629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每套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单位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后方为有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30(**时间)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税务大楼)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14:30(**时间)
地点:**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芦墟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税务大楼)11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项一敏
联系电话:0512-****53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西环路902号(**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
联系人:范万红、符美婷、岳楠
联系电话:0512-****2715
八、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投标网、****政府网。敬请留意。
汾****管理中心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