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街道西环路西侧朐山**侧****院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27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公司于2024年2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4月19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临环审表字〔2024〕45号”。本项目于2024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24年5月5日竣工。该项目计划调试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8月8日,2024年5月8日正式开始调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境部令第11号),该项目属于重点管理。****针对于本次技改内容于2024年6月13日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编号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告2018年第9号)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详尽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要求,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组织有关监测人员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场调查和核算。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伊利二车间利乐钻改金典技术改造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承志
联系电话:18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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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