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钟镇寨子川村2024****工厂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以漳农发〔2024〕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在金钟镇寨子****加工厂一处,主要用于中药材切片加工。其中建设约300平方米原料库一座,改造提升场地、围栏、生产车间及成品库等。
概算投资:85.0万元。
2.2 建设地点:金钟镇寨子川村。
2.3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4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p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01日至2024年8月05日。
4.2 获取地点:**市**区悦心润苑6号楼1单元101室
4.3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经济信息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0时00分(**时间)之前;地点为**市**区悦心润苑6号楼1单元1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市**金钟镇金钟村
联 系 人:姜主任
电 话:182****15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悦心润苑6号楼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谢佳恬
联系电话:151****9107
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