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批**市**区跳马镇至****收费站(****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报〔2024〕84****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湘交函〔2024〕192号)、******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90号)、****事务中心评审报告(湘重点〔2024〕115号)等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区域干线公路路网结构,提高国道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改善当地交通运输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建设G640**市**区跳马镇至****收费站段公路项目。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起点位于**市**区跳马镇甘冲子,从S104洞株路接出,自南向北经石燕湖村、金屏社区,于藤树垅与环保大道相交,经白竹村,终点位于****收费站,与**市**大道(**路)相接,全长约5.4公里。
3、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双向六车道,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
四、项目由**市城投基础设施****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96601.07万元。建设资金除国省补助外,全部由**市筹措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下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1.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的平纵指标和线形组合设计,以节约投资。
2.切实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3.加强环境保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政府要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切实保障建设资金,按照资金筹措方案及时制定资**排计划,****政府隐性债务。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项目概算需按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十二、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提出申请。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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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