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支流缓冲带修复项目(******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标段名称:**支流缓冲带修复项目(**堡段)一标段 2.2 标段编号:GC130********0476001001 2.3工程地点:荞麦岭村、土城头村、楚榆沟村。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1)生活面源污染整治工程 土城头村污水集中收集工程,铺设 DN300 排水主管网 300m。 (2)缓冲带修复及水质提升工程 1)在荞麦岭村段、楚榆沟段等**支流河道内种植水生植物进行河流水域生态修复,共种植水生植物共计 4700㎡。 2)荞麦岭村段、楚榆沟村段建设铅丝石笼生态透水过滤坝(共 10 座)。 (3)生态防护工程 1)在水泉甸子村申家胡同、东南沟村、荞麦岭村段、楚榆沟村段的**支流河道进行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此工程缓冲带植物栽种面积 24781.06㎡。 2)在东南沟村段、水泉甸子村申家胡同段、荞麦岭村段、楚榆沟村段部分建设生态护岸(铅丝石笼+植物),坝长 5522m。形成对河流的防护缓冲带。 2.5 计划工期:47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17:30至2024-08-05 17:00(**时间,下同),登录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县)、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慧丽 电话:0314-****168 邮箱:****@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4-****66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支流缓冲带修复项目(**堡段)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 | 地址: | **县集荣丽景小区12号楼1单元190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常龙 | 联系人: | 李慧丽 |
电话: | 186****6636 | 电话: | 0314-****16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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