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2,000.00元
采购需求:设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实际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监狱企业)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监狱企业)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每标段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发送)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名称:****
地址:****政府路26号
联系方式:024-****3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联系方式:024-****3446
开户行:**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171********7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4-****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