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致:****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公司,盛路****公司,**源****公司,**鑫****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19739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197397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造价197397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739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或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4年 8月 5 日 17 时 00分 00 秒到****(**省**市**县五里街镇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投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年8月13日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室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时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8月5日 17 时 00 分前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县苏坑镇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传真: /
电话:158****2481 联系人:刘云彬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县五里街镇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 ,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0595-****6967 ,联系人: 小卢 。
开标地点:**市**县五里街镇碧桂园2期沿街C41号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7-31 15: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