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设备采购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130****679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7-31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02 15: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8-02 15: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2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设备采购001 | ****-1 | 货物类 | 195000.0 |
2 | 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设备采购002 | ****-2 | 货物类 | 55000.0 |
公告内容
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受****的委托,对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设备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寨河乡瓦赵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第一包:购置装载机;第二包:购置磅秤。(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4.招标控制价:第一包:19.5万元;第二包:5.5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中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凡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31日15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日15时00分00秒登******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投标登记并免费下载资格响应文件格式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8月2日15时00分至2024年8月2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网上发布。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标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2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寨河回族乡利源街1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87****5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人保大厦南群楼六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30****6792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