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天池禅寺复建项目 | **省湖****风景区 | **省莫干山天池禅寺 | 自元代至顺年间(1330-1333)翁信禅师开山,天池禅寺已度过680年岁月。明嘉靖间(1521-1566)玉芝禅师整修,扩建殿宇。至康乾时期,“缁流云集,蔚为丛林”。此后焚毁于战火,几经兴废。民国15年(1926),**僧楚光住持,修葺大殿,募建天王殿及群屋,寺院顿变旧貌,规模宏大。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殿宇失修,后又经屋宇被拆,佛像遭毁,石碑散失,仅存朱色围墙及古银杏一棵。通过本次天池禅寺复建项目,恢复近700年的历史传承禅宗的文化交流之地。 根据《关于确定教堂等宗教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复函》(环办函[2011]833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第六条的规定,将教堂等宗教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按《名录》中V类(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第13项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项目类别执行。 项目已****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2212-330521-04-01-183665。 | 本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 ****停车场2个,产生的废气经自然扩散和周围植被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场废气经地下通风出口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食堂油烟要求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经计算,项目油烟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理站布置于地下,是较为密闭的结构,要求处理过程添加除臭剂,项目臭气产生量较小,经无组织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水回用池,之后回用于地下室冲洗,寺庙内绿地浇灌和景观用水。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处理能力足够、工艺****处理站。本环评已给出推荐工艺和处理能力,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水处理工艺进行设计。 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回用,禁止外排。 三、噪声 运营期由于受信徒活动噪声及宗教活动的影响,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噪声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评价要求加强对信徒大声喧哗及宗教活动的管理,随处设置禁止大声喧哗的警示牌,空调外机采用全封闭隔声罩。项目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较小,加之项目周围存在大面积绿地可起到有效的削减,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设置足够的垃圾桶,并及时收集,及时联系环卫部门清运,清运车采用封闭箱体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委托可处置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固体废弃物经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