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潭中心、**中心计算机教室更新采购项目(桌凳及安装部分)采购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以****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主要成交标的 | 询价小组名单 | 宏潭中心、**中心计算机教室更新采购项目(桌凳及安装部分)采购询价 | 1批 | 名称:**** 地址:**碧阳镇**路14号 联系方式:0559-522716 | 无 | 中标:名称:**市屯****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路73号 | 4922元 | 双人电脑桌9张、学生凳6张、计算机教室安装2间。****中心、**中心) | 余明慧、王松寿、查国斌、吴茂新、郑修永、叶跃飞 | | | 其他 | 1、开标时间:2024年8日1日;2、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4日; 3、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0559-****107、****716);4、****将在签订合同前,约谈中标厂商,督促中标厂商按标书要求提供产品与施工。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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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