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坑****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以GZ****25479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乡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坑园镇坑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756元,下浮10%,发包价为****180.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坑****服务中心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控制价为****756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控制价为****75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4年8月1日至 2024 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连****花园9#楼201单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5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 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连****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坑园镇坑园村,邮编:350514
电话:059****61387,传真: /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邮编:350001
电话:186****1516,传真: /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
地址:**县坑园镇
联系电话:0591-****1010
****中心名称: 连****服务中心
地址: **县**镇文笔路1****中心)
联系电话: 0591—****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