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兴合运业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地 址∶**开发区**大街南 A-21地块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项目。
调试时间∶ 2024年 6月15日至7月30日
调试过程中产排污情况: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加油车辆尾气等;本项目包括洗车服务,因此主要废水为职工及顾客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调试过程中会有噪声产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清罐废物,其中沉淀池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委外处置,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清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及调试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邮箱: ****@qq.com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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