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EAM年产40万套前桥项目
MBEAM年产40万套前桥项目
建设地点:北****开发区**三街7号院1号楼1层101-2(局部)
公示时间:2024-08-01至2024-08-07
受理时间:2024-07-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开发区**三街7号院1号楼1层101-2局部,建筑面积为11078.31平方米,占地面积为9880.62平方米。本项目设立生产区、材料储存库、仓库、配电室、卫生间、浴室、更衣室、IT机房、空压站、物流仓储区(排序区、原材料区、高位料架区、空料架区、AGV交互区、物流区)等。购置专业设备,进行汽车底盘前桥的组装生产。建成后预计年产40万套汽车底盘前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集团****处理厂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油、沾染废物、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张翼
联系电话:185****6823
环评单位名称:中政国评****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本特勒海纳川汽车****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D04Y1D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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