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甘肃省临夏县北塬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续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921MB****371B | 建设单位法人:唐艰 |
谢延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临****服务中心 705 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省**县北塬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续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20 |
**环发〔2018〕1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0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2921MB****37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诚信****公司 |
****0102MA7218PH75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3-04-01 |
2023-04-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7-28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2Ndg1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次节水配套改造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渠道衬砌 6212m。渠系建筑物 14 座,其中维修 跌水 5 座,拆除重建农桥 1 座,拆除重建机车桥 1 座,分水口 1 座,拆除重建跌水消力池 6 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节水配套改造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渠道衬砌 6212m。渠系建筑物 14 座,其中维修 跌水 5 座,拆除重建农桥 1 座,拆除重建机车桥 1 座,分水口 1 座,拆除重建跌水消力池 6 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节水配套改造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渠道衬砌 6212m。渠系建筑物 14 座,其中维修 跌水 5 座,拆除重建农桥 1 座,拆除重建机车桥 1 座,分水口 1 座,拆除重建跌水消力池 6 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节水配套改造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渠道衬砌 6212m。渠系建筑物 14 座,其中维修 跌水 5 座,拆除重建农桥 1 座,拆除重建机车桥 1 座,分水口 1 座,拆除重建跌水消力池 6 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及《**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区域的洒水,保证表 面湿度,减少起尘量。对原有破旧灌区的拆除、表土开挖、土方回填以及运输车辆造成的 扬尘辅以定期洒水防尘措施;粉状材料堆放采用篷布进行覆盖;土方运送车辆覆盖篷布, 避免沿途洒脱,引起扬尘飘散。 24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禁止乱排、漫流,经沉淀 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 掏用于农家肥料,不得对外排放,待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 施工设备;施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车辆尽量避绕居民区, 经过沿线各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速,减少鸣笛,避免噪声扰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修缮渠道产生 的淤泥及废弃土,做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活垃 圾填埋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及时清除渠道淤泥及残留垃圾,加强灌区管理,使项目发挥最大效 益。 (二)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水泵,对泵房采用吸声、隔声效果较好的墙体结构,安 装隔声窗,使泵房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1 类标准的昼间值。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及《**州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区域的洒水,保证表 面湿度,减少起尘量。对原有破旧灌区的拆除、表土开挖、土方回填以及运输车辆造成的 扬尘辅以定期洒水防尘措施;粉状材料堆放采用篷布进行覆盖;土方运送车辆覆盖篷布, 避免沿途洒脱,引起扬尘飘散。 24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混凝土养护废水禁止乱排、漫流,经沉淀 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 掏用于农家肥料,不得对外排放,待施工结束后拆除旱厕。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 施工设备;施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车辆尽量避绕居民区, 经过沿线各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速,减少鸣笛,避免噪声扰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修缮渠道产生 的淤泥及废弃土,做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活垃 圾填埋场处理。 项目运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运营期及时清除渠道淤泥及残留垃圾,加强灌区管理,使项目发挥最大效 益。 (二)项目为灌渠维修养护项目,没有**泵房,无噪声影响。 |
项目为灌渠维修养护项目,没有**泵房,无噪声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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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生物保护措施 ⑴保护地表上层和植被:在施工前期,将施工区段原有的树木 进行移栽,以便完工后用于土地复垦或干渠两侧的绿化。要求工程 监理人员应加强此项作业的监理工作,因为此项工作是保护用地范 围内生物多样性和项目绿化范围内植树种草提高成活率的重要因 素之一。 ⑵项目建设使施工场地的植被面积和植物生产量减少,造成的 氧气供应量和二氧化碳吸收量减少,从而降低项目所在地生态系统 的生态服务功能。在施工后期和营运初期,应按工程绿化美化设计, 实施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当地政府和项目建设者要加强干渠沿 岸植被建设,增加绿地面积,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 能的损失,同时保持与景观的协调性,达到较好的景观效果;使植 被覆盖率有所提高。 ⑶在施工期以公告、宣传标语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禁止施 工人员捕食鸟类,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⑷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区域,对 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补偿。 2、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将施 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为最低,同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环境 的恢复。具体的恢复措施如下: 永久占地: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荒草地,项目所在地气候条 件较好,降雨充沛;在施工完成后在干渠堤岸通过播撒草籽的方式 进行生态的恢复和补充,同时种植合适的树种,从育苗单位选购良 种壮苗,确保造林质量。 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建筑物设施拆除和土地平整,因 地制宜的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经全面整地后,采用撒播种草的 方式恢复植被,林草种选用当地物种。 | 1、生物保护措施 ⑴保护地表上层和植被:项目在施工前按照环评要求, 将施工区段原有的树木进行移栽,完工后用于土地复垦或 干渠两侧的绿化。 ⑵在施工后期和营运初期,按环评要求实施施工范围 内的绿化工程。对干渠沿岸植被进行了建设,增加了绿地 面积,以补偿由于项目建成造成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 ⑶施工单位在施工期以公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对施 工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食鸟类,以减轻 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⑷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要求施工人员在 施工活动区域内施工,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 工完毕后进行了补偿。 2、生态恢复措施 永久占地:施工结束后在施工完成后在堤岸通过播撒 草籽的方式进行生态的恢复和补充,根据现场调查,目前 干渠沿岸堤岸植被长势良好。 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施工营地拆除和土地平 整,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表土层进行剥离、 临时堆放,施工结束后通过削平地表、平整土地,然后复 以表土,然后进行土地复垦、草地恢复及景观绿化美化工 程,根据实地踏勘,施工营地未留有影迹,植被长势良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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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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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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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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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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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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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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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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