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公司灵地烟草站部分房产拆除工程由 **市烟草专卖局以 办公会决议(2023)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旧房拆除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司灵地烟草站部分房产拆除工程
2.2 项目地点:**县灵地烟草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县灵地镇群英街139号烟草站内1号仓库,高为6米,建筑面积613.07m;框架结构,铝合金玻璃窗;水泥找平地面。2号收购棚高为6米,建筑面积399.91m;框架结构,铝合金玻璃窗;水泥找平地面。3号烟农休息室高为2.8米,建筑面积72.00m;砖混结构,铝合金玻璃窗;水泥找平地面。4号钢构棚高为5米,建筑面积 351.00m;水泥地面。5号钢构棚高为1米(在仓库正上方),建筑面积615.00m。6号彩钢瓦高为 4.8米,建筑面积 53.60 m。;水泥地面。7 号彩钢瓦高为 4.8米,建筑面积 120.96 ㎡;水泥地面。拆除工程结束后按总价包干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因旧房拆除残值品所得费高于拆除费用,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拆除残值品所得费的价款陆千零肆元人民币起(¥6004元)报价。
(4)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组织实施房屋拆除,以及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尘降尘、渣土清运收纳、平整场地、场地滤网覆盖等。完成拆除清运并通过招标人验收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征收范围内整栋房屋(含地下室)、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等的拆除工作,购买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构筑安全防护设施(含人工搭架)、拆除所需费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费、交通管制费、防尘降尘(含净地种草)、土方外运、平整场地、清理、设备工具费、人工费、保险费、税收、利润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4 工期要求: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12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清理后完成场地滤网覆盖,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直至招标人确认已达到验收条件,整改时间计入中标人工程工期。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拆除时限,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延期 1 日按总面积×1元/每平方米处罚。所扣款项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所扣款不足招标人有权继续追加。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5.验收要求:达到拆迁场地的平整后标高保持现在室外地坪标高,基础拆除后基坑须使用三类土或石粉进行回填,不得有积水;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经营拆除相关内容,且提供有效的拆除相关内容的施工营业执照证明材料、③参加招标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5日,通过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到**市**区沪明新村248-1****花园三期)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保证金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 9:30(**时间)。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县****广场)。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上述第7.1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市烟草专卖局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津镇碧林北路96号
电话:0598-****06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沪明新村248-1****花园三期)
电话:0598-****660 联系人:杜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党建办
地址:059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