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主体:****规划局**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8月01日至2024年8月09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批准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cn);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ina.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市海甸岛德利路5号****规划局**分局 ,邮政编码:570208。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在公示期间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2351,联系人:傅楫诚
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
2、建设项目名称:**镇片区旧城改造9-11号地块安置房项目1#~6#楼
3、建设项目位置:**市**区**镇
4、公示内容:
**镇片区旧城改造9-11号地块安置房项目1#~6#楼位于**区**镇,建设单位为****。该项目2015年9月核发(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460********0129),批建内容为9栋地上2-16层、地下1层商住楼及配套商业楼,建筑面积142399.07㎡(地上134465.52㎡/地下7933.55㎡),地下部分其中地库5578.33㎡、住宅地下室2355.22㎡;计容面积132440.86㎡,容积率2.77。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该项目1#~6#楼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核查,该项目1#、2#、6#楼因加建两层导致楼体总高度超机场净空限高(1#、2#楼批建16层、实建18层,6#楼批建15层、实建17层),5#楼屋面楼梯间超机场净空限高(批建、实建均为15层,建设高度与原批建基本一致),3#、4#楼未涉及超机场净空限高;1#、2#、3#、4#、6#楼未按批建方案设置非机动车坡道导致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无法使用。****监管局已对项目超机场净空限高问题形成明确意见,****管理局已对项目违建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项目未按批建方案设置非机动车坡道导致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减少问题,建设单位已通过增设地面非机动车停车位予以解决。
该项目已列入我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内容,为解决该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省自然**和规划厅 ****财政厅 ****建设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7****市政府2024年7月10日专题会议要求,我局拟对**镇片区旧城改造9-11号地块安置房项目1#~6#楼合法部分(1#、2#、3#、4#楼地上16层,5#、6#楼地上15层及1层地下室)予以规划核实。为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镇片区旧城改造9-11号地块安置房项目1#~6#楼楼规划核实-公示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