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窑洼湖桥西城市活力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提前核准勘察、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
**区发展改革委 :
你单位《关于窑洼湖**城市活力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提前启动勘察、设计招标的请示》(京**发改[核]〔2024〕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窑洼湖**城市活力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三、本批复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窑洼湖**城市活力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53866N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全部 | √ | 低于限额标准 | ||
设计 | 全部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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