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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乌资交挂字〔2024〕44号
****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出让1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挂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 | |||||||||
1 | 2024GB-44-01 | 乌****煤矿****广场 | 14294平方米(合21.44亩) | 工业用地 | ≥0.7 | 以生产工艺为准 | ≥30% | ≤20% | 50 | 240.1392 | 240.139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2 | 2024GB-44-02 | 南经五路以东、**布和街以南、团结路以西、胜利街以北 | 2311平方米(合3.46亩) | 商业用地 | ≤1 | ≤10米 | ≥30% | 40 | 247.0459 | 247.0459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3 | 2024GB-44-03 | **街南、皇冠路西、苏三路东 | 6506平方米(合9.76亩) | 商业用地 | ≤1 | ≤11米 | 40 | 477.5404 | 477.5404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4 | 2024GB-44-04 | 吉奥尼酒庄以东、黄河以西地块一 | 700.21平方米(合1.05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25% | 40 | 23.9472 | 23.947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5 | 2024GB-44-05 | 吉奥尼酒庄以东、黄河以西地块二 | 742.93平方米(合1.11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25% | 40 | 25.4083 | 25.4083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6 | 2024GB-44-06 | 吉奥尼酒庄以东、黄河以西地块三 | 2620.82平方米(合3.93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25% | 40 | 89.6321 | 89.6321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7 | 2024GB-44-07 | 吉奥尼酒庄以东、黄河以西地块四 | 12818.7平方米(合19.23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25% | 40 | 438.3995 | 438.3995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8 | 2024GB-44-08 | 吉奥尼酒庄以东、黄河以西地块五 | 2620.82平方米(合3.93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25% | 40 | 89.6321 | 89.6321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9 | 2024GB-44-09 | **区**淖尔镇兰亭路东、兰亭广场西 | 7671平方米(合11.51亩) | 商业用地 | ≤2.0 | ≤24米 | 40年 | 262.3482 | 262.3482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
10 | 2024GB-44-10 | 化工路以北、连德路以东 | 4442平方米(合6.66亩) | 工业用地 | ≥0.7 | 以生产工艺为准 | ≥30% | ≤20% | 3000万元/公顷 | 50年 | 74.6256 | 74.6256 | 该地块确定为**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入园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5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15万元/亩,亩均年工业增加值:100万元/亩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1 | 2024GB-44-11 | 化工路以北、连德路以东 | 1495平方米(合2.2425亩) | 工业用地 | ≥0.7 | 以生产工艺为准 | ≥30% | ≤20% | 3000万元/公顷 | 50年 | 25.1160 | 25.1160 | 该地块确定为**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入园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5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15万元/亩,亩均年工业增加值:100万元/亩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2 | 2024GB-44-12 | 内****公司以南、五虎山路以东地块一 | 219309平方米(合328.96亩) | 工业用地 | ≥0.7 | 以生产工艺为准 | ≥30% | ≤20% | 3000万元/公顷 | 20年 | 2565.9153 | 2565.9153 | 该地块确定为**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入园控制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5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15万元/亩,亩均年工业增加值:100万元/亩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13 | 2024GB-44-13 | 内****公司以南、五虎山路以东地块一 | 57583平方米(合86.37亩) | 工业用地 | ≥0.7 | 以生产工艺为准 | ≥30% | ≤20% | 625万元/公顷 | 20年 | 673.7211 | 673.7211 | 地块的面积、规划方案等均以乌****委员会最终批准方案为准。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工业项目用地,竞得人在项目审批时,除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房地产开发用地,申请竞买者须****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 20日,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到****或登陆网站(http:// zrzy.****.cn/或http://www.****.com)或**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获取本次挂牌出让的出让须知和有关资料(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五、本次挂牌地点为****,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时至2024年9月3日16:00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六、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登录“**自治区国土**网上交易系统”使用CA证书获取预申购**的竞买申请书。
CA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网站办事指南中CA办理指南。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6:00时。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自治区国土**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签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2、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有效报价(提示:竞买人报价后可以刷新页面确定报价是否成功,请不要连续点击报价按钮,避免重复报价。如重复报价,后果自行负责。),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设有底价的**,交易系统判定报价是否低于底价,高于底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确定其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不设置底价的系统直接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3、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进入3分钟询问期,询问有资格的竞买人是否参与后续的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单位,在4分钟内,有任一竞买人提交新的报价,时间重新计时4分钟,直至无竞买人再出价,系统确定成交结果,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人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的,**不成交。不设置底价的系统直接确定最高报价者为预竞得人。
4、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报价的,挂牌结束,**不成交。
九、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com)
******局(http://zrzy.****.cn/)
****(http://www.****.com)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十、****联系人:王工 张工
****联系电话:0473-****715 0473-****760
****联系人:田秀霞
****联系电话:04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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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