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区老工业区吉林省洮儿河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597425H | 建设单位法人:侯昱臣 |
潘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工业园 |
****园区长江街138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老工业区****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17-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12-C1512-白酒制造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 长江街13888号 |
经度:122.886135 纬度: 45.58908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11-10 |
吉环审字〔2016〕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0 |
6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59742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597425H | 验收监测单位:**宸霖****公司 |
****0101MA14XN4A27 | 竣工时间:2019-05-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23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基酒5000吨,38度白酒15087吨和42度白酒14913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基酒5000吨,38度白酒15087吨和42度白酒14913吨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酿白酒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原料预处理:破碎、蒸稻—2、配料蒸粮蒸料—3、入池发酵—4、出窖蒸馏—5、入库陈酿—6、降度、过滤—7、勾兑调味及包装 勾兑白酒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勾兑白酒原料主要为外购食用酒精(95%)和纯水,工艺过程及产污环节同自酿白酒的勾兑调味及包装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自酿白酒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1、原料预处理:破碎、蒸稻—2、配料蒸粮蒸料—3、入池发酵—4、出窖蒸馏—5、入库陈酿—6、降度、过滤—7、勾兑调味及包装 勾兑白酒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勾兑白酒原料主要为外购食用酒精(95%)和纯水,工艺过程及产污环节同自酿白酒的勾兑调味及包装工序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锅炉排污水应回用于浇渣,洗瓶废水应回用于冲洗地面和厂区绿化;各生产车间产生的高浓度生产废水须经有效装置预处理,再与其他工艺废水、化验废水和各类清洗废****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标准排放限值后,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白酒的收集、输送系统、生产车间、原辅材料贮存区、各污水处理单元等地(侧)面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并做好防漏和防腐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破碎粉尘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后排放,确保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速率限值和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制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燃煤锅炉须采用有效的脱硫、除尘措施,确保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60米;食堂油烟须经有效装置处理后排放,其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处理站污水处理厌氧工序产生的甲烷应集中收集,经脱硫处理后,回用作锅炉燃料,****处理站周围及厂界周边绿化,确保硫化氢和氨气等污染物的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除尘器回收的原料破碎粉尘应回用于配料工序;蒸馏产生的酒糟应外售综合利用;基酒降度及过滤工序产生的废硅藻土应回用作锅炉燃料;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及 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及废反渗透膜应由厂家定期回收;灌装机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物应外售处理;锅炉炉渣应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应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隔声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规范要求进行安全防火设计;加强对乙醇、甲醇等化学危险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管理,设置独立、通风的储存间,同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做好各区域的防渗处理,生产装置区、原****处理站合理设置围堤或围堰;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处理站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培训中心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反渗透膜浓水、反冲洗水、蒸汽冷凝水、锅底水、黄水、洗瓶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及管道洗涤、冲洗废水、勾兑洗瓶水、一次洗锅水、化验室洗瓶水。 其中锅底水、黄水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洗瓶水部分废水用于地面清洗、部分用于绿化、剩余部分用于一次洗锅,勾兑洗瓶废水部分用于一次洗锅。反渗透浓水及反冲洗水、地面清洗用水、锅炉房废水,设备及管道洗涤、冲洗废水、一次洗锅水、化验室洗瓶水收集后与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运输到白****公司处理达 标后、排放。 经监测,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对白酒的收集、输送系统、生产车间、原辅材料贮存区、各污水处理单元等地(侧)面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做好防渗防腐工作。 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本项目发发酵及蒸馏工序产生少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通过车间门窗排入外环境。经监测,无组织有机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4t/h的天燃气锅炉提供,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由专用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有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于外环境中。经监测,无组织氨、硫化氢、甲烷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职工午餐自行解决,不产生油烟废气。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蒸馏工序酒糟外卖作为牲畜养殖饲料,****垃圾场填埋,灌装及包装工序碎瓶子及废包装物外回收,原料破碎工序回收尘回用于生产过程,过滤工序废硅藻土,纯水制备工序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省****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破碎机、过滤机、烘干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经墙壁和距离衰减排放至外环境。经监测,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已在污水站南侧建设应急池(30×15×3m),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350m3。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备案编号为220****022013。 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7.8686 | 0 | 0 | 0 | 17.869 | 17.869 | |
0 | 7.5048 | 0 | 0 | 0 | 7.505 | 7.505 | |
0 | 0.2037 | 0 | 0 | 0 | 0.204 | 0.2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78.05 | 0 | 0 | 0 | 478.05 | 478.05 | / |
0 | 0.0382 | 0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4111 | 0 | 0 | 0 | 0.411 | 0.411 | / |
0 | 0.0411 | 0 | 0 | 0 | 0.041 | 0.04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 |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包****培训中心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反渗透膜浓水、反冲洗水、蒸汽冷凝水、锅底水、黄水、洗瓶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及管道洗涤、冲洗废水、勾兑洗瓶水、一次洗锅水、化验室洗瓶水。 其中锅底水、黄水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洗瓶水部分废水用于地面清洗、部分用于绿化、剩余部分用于一次洗锅,勾兑洗瓶废水部分用于一次洗锅。反渗透浓水及反冲洗水、地面清洗用水、锅炉房废水,设备及管道洗涤、冲洗废水、一次洗锅水、化验室洗瓶水收集后与生****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运输到白****公司处理达 标后、排放。 | 经监测,废水排放浓度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 |
2 | 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项目发酵及蒸馏工序产生少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通过车间门窗排入外环境。 | 经监测,无组织有机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 |
3 | 1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本项目生产用热由1台4t/h的天燃气锅炉提供,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 |
4 | 1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由专用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有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扩散于外环境中。经监测,无组织氨、硫化氢、甲烷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减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破碎机、过滤机、烘干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经墙壁和距离衰减排放至外环境。 | 经监测,本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除尘器回收的原料破碎粉尘应回用于配料工序;蒸馏产生的酒糟应外售综合利用;基酒降度及过滤工序产生的废硅藻土应回用作锅炉燃料;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及 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硅藻土及废反渗透膜应由厂家定期回收;灌装机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物应外售处理;锅炉炉渣应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应定期送****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蒸馏工序酒糟外卖作为牲畜养殖饲料,****垃圾场填埋,灌装及包装工序碎瓶子及废包装物外回收,原料破碎工序回收尘回用于生产过程,过滤工序废硅藻土,纯水制备工序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省****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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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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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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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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