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
****钕铁硼厂位于**省****开发区**南路51号。2018年3月29日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中钢天源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备案函》(马开管技[2018]13号),2018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了《中钢集团******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7****环境保护局《****集团******公司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8]47号)。
2024年2月,****委托****对“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稀土永磁材料改扩建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核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技术核查组和验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核查,经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汇报,专家审查等程序,形成专家技术核查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期间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做到了“三同时”,各类污染物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环境管理较为规范,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蒋莹 183****7665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组意见及验收组签字表;
3、专家意见及专家组签字表;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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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