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志圩线(灵峰路河)路改桥安全评价项目
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志圩线(灵峰路河)路改桥安全评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说明:
一、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人员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风险**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本项目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培训费、交通费、维护费、通讯费、专家评审费、各项保险和基金、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 林哲文
联系电话:0513-****1334
3.报价文件构成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单位正式人员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都必须提供)
(6)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7****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录的书面声明。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四)
(8)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 8 月 7 日下午14:30 -15:00****集团有限公司2206室(**市汇龙镇林洋路500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下午15:00
四、商务部分要求:
1.项目内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设计规范,对**市志圩线(灵峰路河)路改桥项目施工安全影响评价,提供公路安全评价服务。包括编制保障**市志圩线(灵峰路河)路改桥项目的安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方案符合性检查、施工方案符合性检查、应急预案符合性检查等全过程安全评价。
2.最高限价:7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服务期:待采购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个月内获得涉路安全行政许可。
4.服务质量要求:遵照国家、部颁行业标准,安评符合**省地方标准DB32/T2677-2014《公路涉路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成果报告。
5.成果要求:递交审查成果的数量需满足项目报批及采购人存档等要求。
6.服务地点:**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安评完成且批复通过后一次性退还。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①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②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开标结束予以公布,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若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供应商按国家规程规范或相关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完**评工作通过批复且顺**车后并取得涉路安全行政许可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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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