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G206**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1日 - 2024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
建设名称: | G206**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盱江镇、**镇和驿前镇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倍****公司 |
项目概况: | G206**白沙坪至田西村南岭脑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县盱江镇白沙坪与S448省道平**处,里程桩号为K1853+753(116°16′53.89983″,26°46′14.33918″),路线走向整体由北向南,沿线途经盱江镇的白沙坪、**村、下坪村,于枫树下折向东侧;经**镇的玄官古寺、回辛村、杨坊村、大禾村,自葛藤排(K1869+000)开始拓新线至定心寺,在大寨脑向西延伸至七里坑(K1872+900)后折回老路继续由北至南延伸,经高虎脑村、石亭寺战役纪念亭,于楮树坑(K1876+500)另辟新线经沙洲至黄古门(K1879+000)折回老路后延老路改建至终点驿前镇田西村南岭脑;终点位于驿前镇田西村,里程桩号为K1882+188(116°19′24.52786″,26°34′40.31760″),与“G206**驿前镇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相接。 本工程属改扩建工程。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28.472km(**6.4km,沿老路改建15.272km,完全利用段6.8km),改建路段采用单侧加宽的扩建方式,整体式路基宽度为12m,设计时速60km/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设计阶段环保措施 公路全线总体设计时,结合项目工程建设条件、交通要求、沿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需要,提出维护生态平衡、降低环境污染,保护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等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和防护网,加强敏感水体路段防撞设计,防止液体化学危险品或石油类事故污染对等沿线河流水域水质的影响。施工生产及生活区等临时占地均不设在生态敏感区内,减小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有: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线路及桥梁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过程的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严禁施工期废水排入、固废堆存在抚**国家湿地公园、抚**头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内,减少施工活动对湿地公园、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等的影响。涉及抚**国家湿地公园、抚**头保护区路段,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随意变更施工地点、扩大作业面,避免扩大破坏湿地公园和保护区范围。严格控制项目在穿越抚**国家湿地公园和抚**头保护区内设置的临时工程,严禁该临时工程超出工程红线范围,避免对湿地公园和保护区造成影响。 (2)保养施工机械,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主要运输通道远离居民区。根据报告书预测,昼间施工时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沿线的居民生活环境,对距居民区300m以内的施工现场,在22:00~6:00时段尽量停止噪声大的机械设备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等措施消减噪声。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3)施工营地尽量租用附近民房,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同沿线村庄生活废水一并处理后作为农业或林业灌溉;对附近没有居民分布的施工场地,设置旱厕,施工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后用作农肥或灌溉,避免施工废水直接排放对沿线农田等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收集沉砂隔油池后回用,尤其应做好桥梁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4)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起尘量;设立值勤岗,合理组织施工路段交通,道路交叉口先做交通便道,再进行道路施工;配备一定数量的洒水车,对相关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防止施工线路地表开挖、临时表土堆场场地起尘。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封闭并加盖顶棚的厂房形式;水稳拌合站安装除尘装置,采用“重力+布袋二级除尘工艺”,处理后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5)工程剥离表土运至指定的临时表土堆场,严禁随意堆放。临时表土堆场及时采取防护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渣土流失量;施工期产生的废机油等含油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机油暂存于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桥梁钻渣运出河区,运至临时表土堆场进行堆放,废渣堆弃的防护措施以拦挡为主,弃渣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规范处置,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车辆送至****处理场。施工场地(水稳拌合站等)、临时表土****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6)跨水桥梁施工过程,在施工工艺上尽量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并结合围堰工艺以进一步减少进入水体的泥浆量。为避免或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岸侧墩台施工中修筑截水沟,设置泥浆沉淀池,将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引至泥浆沉淀池沉淀后转至临时堆土场。桥墩施工产生的钻渣经固化后运至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禁止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营运噪声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公路运输中的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及公路径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等。 (1)对噪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包括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由于施工期较长,工程沿线有可能新增敏感点,根据营运期的现场监测结果,若跟踪监测发现本工程采取声环境敏感点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相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则对超标敏感点的降噪措施及时调整或补充,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或室内规范要求,预留足够噪声污染治理及防护费用。 (2)在跨河的桥梁路段附近设置明显标志,禁止过往车辆随意丢杂物;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公路沿线(特别环境敏感区路段)设置环保标志或宣传牌,禁止行车过程随意丢弃垃圾。 (3)对于穿越抚河保源头保护区的桥梁,采取路面及桥梁径流收集措施并配套建设事故收集池,并设置有阀门启闭装置,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在公路涉水桥梁路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和防护网;制定环境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等,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完善边坡、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尽量使用当地乡土植物。公路穿越抚**国家湿地公园、抚**头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动物活动频繁的地区采取限速等措施,减少对动物的影响。在抚**湿地公园临时占地区域进行采取土壤基质恢复、植被恢复、栖息地保护与生境改善、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干扰等措施,修复这些区域湿地功能,在一定程度补偿因工程导致湿地公园动植物栖息地的减少。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