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4**市九里至枣潜高速旧口互通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承担“G234**市九里至枣潜高速旧口互通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G234**市九里至枣潜高速旧口互通段**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G234**市九里至枣潜高速旧口互通段**工程位于**市**,路线起于**市**以东九里回族乡X211与G347平**处,****社区,途经九里回族乡、柴湖镇、长滩镇、旧口镇,紧邻柴湖镇,整体走向由北向南。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推荐方案里程全长18.743 km,全线共**桥梁143.00m/5座,涵洞66道;分离式立交4处;平面交叉25处。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一般路基宽度25.5m。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舒科长
3、联系方式:0724-****436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方式:186****7104
4、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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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