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街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县**街。
2.2 规 模:该项目位于**县**街,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033.45元。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18:00时,(**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资格预审文件领取下载。网址:http://ggzyjy.****.cn/TPFront/。
4.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领取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30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进行签章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市公共****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18:00时(**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4年08月21日上午10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30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进行签章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7.4开标日期: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00时。
7.5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open/index.shtml)****交易中心****中心(http://ggzyjy.****.cn/linshu/)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县育新街16号 地 址:**省**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
****花园A座四楼
邮 编:276700 邮 编:276023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539-****366 电 话:152****32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