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
****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稳妥实施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函》的相关要求,****保障局研究决定,我中心拟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表(JX-YP2023-01)》(详见附件1)内涉及的所有产品。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参加本次申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如申请账号或新增药品目录的,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8月5日16时前,发送账号申请单或药品目录申请材料至****@163.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及新增药品目录的申请材料详见通知《**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 程(试行)》。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项目名称-企业账号领取资料或新增药品目录-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二)资质更新维护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须于2024年8月5日16时前在****官方网站(http://www.****.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维护企业信息、产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将相关信息提交。
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勾选投标后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如申报的药品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则参照日常信息变更的要求变更即可。
(三)药品申报
企业需在2024年8日5日16时前,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n/),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点击企业投标,并将所申报药品进行勾选投标同时需要进行价格申报(具体报价要求详见(四)产品报价)。
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或者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投标。时限届满后,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
(四)产品报价
按照《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YP2023-01)》要求,中选企业在**省是主供地区或备供地区按中选价格申报,在**省非主供非备供地区按不高于中选价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格申报,具体情况详见《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附件2)。
三、其他事宜
已在我省公共**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与本项目中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
四、联系方式
0431-****6987、****2955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销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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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
附件1-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表(JX-YP2023-01).xlsx
附表2-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附件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