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餐厅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团结路三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点00分(**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餐厅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92275.00元
4.最高限价:92275.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工期:20日历天
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时间:2024年8月2 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团结路三号)。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交****(**市团结路三号)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点00分(**时间)
3.地点:**市团结路三号(****)。
五、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市团结路三号(****)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白洋镇蚂蚁山街56号
联系方式:159****2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团结路三号
联系方式:田丽(135****8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丽
联系方式:135****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