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地板改造及墙面翻新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15:3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436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168、0599-****79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135****9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四层01单元-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李180****6168、0599-****795 |
项目概况
********中心地板改造及墙面翻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地板改造及墙面翻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436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01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中心地板改造及墙面翻新 | 1.00 | 204366.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质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定资质2 项目负责人1人,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
方式:供应商前往****【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领取时须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采购包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等信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我司邮箱(****@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 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地址:**省**市**市**街道武夷大道510号**嘉苑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5****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四层01单元-401
联系方式:小李180****6168、0599-****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180****6168、059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