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公司、******公司、****公司、**言****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总造价约为39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公司办公楼装修项目,总造价约为39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27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市建立联合惩戒失信平台实施方案》(永委办[2017]35号),限制****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⑤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01日至 2024 年 08 月 07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分至****(**省**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8月 07 日09:00:00 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保证金应用密封袋包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且加盖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省**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提交地点为 ****(地址:**省**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08月 07 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n/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市 ,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夏先生 ,传真: / 联系人:0598-****0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邮编:366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889 ,传真: / 联系人:小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小组 地址:**市山边街188号 联系电话:0598-****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