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
维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已由兰****改革局以兰城发改审【2024】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场交通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维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 ****
3、建设地点:****车站东路 393 号
4、工程规模:****车站**广场,**邮政大楼人行道西侧道牙,****车站办公楼、****酒店,****车站行包房小巷东侧道牙,****车站东路,总用地面积约31688平方米。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即东西两侧引桥,**广场商业房屋及其他设施共3928.85平方米;拆除原有地面铺装约31688平方米。**内容铺装面积为31459平方米,包括花岗岩铺装19672平方米、沥青道路铺装11787平方米;维修及恢复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场地东侧设置停车区(32辆),售票厅还建、党建服务用房(成品采购)、智慧驿站(成品采购)以及场地内室外管网、基础设施设计。具体如下:
拆除部分:东西两侧引桥;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广场5处**用房、3处警务亭、2处****商铺等、中川城际列车专用售票厅、商业房屋及其他设施;****停车场及周边围栏。拆除建筑物及构筑物总面积约为3928.85平方米;拆除原有地面铺装约31688平方米。
维修部分:广场地面铺装采用50毫米厚花岗岩(以600x600x50mm芝麻白火烧面花岗岩为主),总面积为19672平方米;****车行通道及东侧停车区铺装为沥青路面,总面积为11787平方米;场地北侧设置乘客候车区及接送岛台;场地内6处人防出入口地面棚架重新设计维修;铜奔马雕塑底座石材饰面破损、脱落,拆除后铺贴30毫米厚黑**原瓷砖饰面。
保留部分:维持场地内人防出入口位置不变,符合原地下人防设计。
新增部分:新增成品智慧驿站、党建服务用房、垃圾桶及吸烟处、党建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方便人群使用;****广场灯;场地东侧为停车区(停车位共32辆),并设置一处闸机,****停车场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广场铺砖、****车行流线、人行流线进行重新规划之后,结合消防疏散,安防要求等,对弱电强电线路进行重新规划设计。
5、计划工期:8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
6、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532.53万元
7、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本项目工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审查等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专项设计评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及配套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2****采购部分:本项目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和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的其他要求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3)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所示工程、经批准同意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编制本项目所有施工图预算(最终施工图预算以审核通过的为准)、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总投资控制、质保期内的各项服务、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具备的资质如下: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设计)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投标人(施工)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并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投标人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若设计企业为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8、****政府根治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9、投标人可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4年8月01日至2024年8月06日
2、获取方式:通****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09时30分(**时间)
2、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通过**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cn:9002/(**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
招标人地址:**市**区**北路枫叶国际A塔18楼
联系人:任鹏宇
联系电话:188****9980
5、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cn:9002/(**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市****建设局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931-****594
通讯地址:**市**区**路350号百安大厦8楼
备注:
1、招标文件采用**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 (http://lzggzyjy.****.cn/)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北路枫叶国际A塔17楼
联系人:任鹏宇
联系电话:188****9980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北路枫叶国际A塔17楼
联系人:委工
电 话:177****2137
监督单位:**市****建设局
2024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