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夫镇澄溪村下坑头山场经营权转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市五夫镇澄溪村下坑头山场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竞价转让。山场有林地面积合计108亩,以原来林权证林业基本图范围为准(图幅号:g-50-21-(5,6,13,14),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市五夫镇澄溪村下坑头山场经营权转让(承包期限30年)作为1个标的物向社会公开招标转让。具体如下:
(一)标的物:**市五夫镇澄溪村下坑头山场
1、标的物标底价为: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
2、座落在**市五夫镇澄溪村下坑头
1、竞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标人对标的山场应单独自行前往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山场位置见附后示意图)详细测算,并对该标的做合理综合评估。凡参加竞标者,必须签《确认书》,一旦签字确认即对该标的物的数量、价值和质量表示确认,盈亏均由中标人自负。
3、竞标人应交纳标的物足额竞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报价,开标前一天****银行打印回单做为确认函。
4、竞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5、竞价后只留第1、第2、和第3竞标人保证金,其它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5天后退还,第1至第3名保证金转给招标人。第一名签完合同后5日内退回第2,第3名保证金。
6、报价:只有交纳了保证金和签了确认单后,《报价单》报价才有效,在开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价单》装入信封,投递到招标代理指定竞价箱内,投递结束,当场唱标。逾期未投入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7、竞标资格确认:每个标的物开标前,****公司人员验证竞标者所提交报价人身份证、委托书(如有)及保证金等有关证明材料,以确认竞标资格。竞标资格确认表报价人未签字确认的,其提交的竞买报价将被拒绝,且开标会后不得以任何事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报名人、报价人、汇保证金人,三者姓名必须一致。
8、开标:符合竞标条件要求,并报名、缴纳保证金、按本招标须知要求按程序提交密封报价单的竞标人为合格竞标人,每个标的物必须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报价方可开标。在报价人投完报价单后,随即进入开标环节。****公司工作人员逐一按标的物顺序当场开箱,逐个唱标。
9、定标:开标后竞标价高于或等于本招标须知中公布的标底价报价为有效报价,其中****一中标人,同时确定第二、第三中标人。如果出现最高报价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相同的最高报价,则按****一中标人。
如果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开标会现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竞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物的竞标(如有),但不限制成为多个竞标物的中标候选人。
10、流标处理方式:报价低于标底价的为无效报价,若本次所有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本次招标无效;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报价竞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无效。该标的招标由业主另行安排竞标方式重新竞标。
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
(3)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四点规定签订合同;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中标人在中标7日内,拒绝签订合同的;
(6)以未参加开标现场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中标款,并与业主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书》。逾期未付清全部的中标款,则视为自动弃标,将没收相应标的的全额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中标,以此类推。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08:00点至8月6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个标的物收取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9:00(报价时段9:00-9:30,唱标时段9:30-10:00)如果各时段时间不足,各时段做相应后延。
3、报名、开标地点:**县德秀路693号。
4、公告媒体及期限:自https://ygcg.****.com/**省国资采购平台网上发布。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地 址: **县石陂镇黄墩村1号
邮 编: 353402
联系人:徐良杰
电 话: 139****1844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县德秀路693号
邮 编: 353400
联系人: 余先生
电 话: 137****0332
2024年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