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非居民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1日 18:37 |
预算金额 | ¥1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学院路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10-****21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阜成路58号**商务大厦3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菲、彭庆夺、孙源滨、李蕊、刘小川、李莉 010-****6517-216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专家).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非居民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非居民其他垃圾收集运输服务,为及时高效规范地完成校园其他垃圾的日清。进行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区推荐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及《**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委托专业部门分类运输和处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服务中心(所)、本市具备许可资质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处理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经充分调研,**市**区****是**区唯一****政府,专门负责垃圾收集运输的城市环境专业运行体,也是**区唯一一家有资质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项目承接机构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泉庄路28号万柳新贵大厦B609-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4年08月08日下午16时(**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213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区阜成路甲28号
联系电话:010-****20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阜成路58号**商务大厦302
联系方式:谢菲、彭庆夺、孙源滨、李蕊、刘小川、李莉 010-****651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