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的通告
日前,2023年度**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委员会评审,陈思思等42人拟获得工程师职称,刘敏等36人拟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丘国青等11人拟获得技术员职称(附件1),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请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单位网站公布,或张贴于单位公告栏、食堂门口等显著位置,待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4年8月15日前交到各职称服务联络点。
若对该89人获得职称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陷。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
受理单位:**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
地 址:**市**立新交通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23125
联系电话:0769-****2832
传真电话:0769-****2110
附件:1.2023年度**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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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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