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由****建设,一期实际建设已完成并验收,包括1口老井侧钻(TP158CH2),其配套设施依托现有。本次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署7口新井(TP1105X、TP1106X、TP1107X、TP1108X、TP1109X、TP1110、TP283X)及井场配套设施,新增临时占地面积为18.9171hm2,设计年产油量12.38万t,年产气量292 万m3。二期工程总投资23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4万元,占总投资的1.6%。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2年1月**省众联****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3月24日,****生态环境厅对《****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2022]53号)予以批复。项目二期工程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的开展:****于2024年4月委托****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4年4月19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年5月****委托******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出的滤液优先重复利用,剩余滤液集中统一运至塔******公司处置;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油田三号联合站处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用罐车拉运至******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截至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未进行修井作业,暂未产生井下作业废水。
2、废气
(1)有组织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TP1110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清洁天然气为原料,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无组织
施工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采用密闭工艺流程,原油集输过程中产生油气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在项目周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泥浆及岩屑经“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优先重复利用,剩余滤液集中统一运至******公司处置,分离后的固相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由中石化****公司****公司清运至**景****公司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送至******公司处理。
5、生态
本项目临时占用主要为林地、耕地、草地等,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临时占地的土壤扰动,临时占地区域已进行清理、平整,植被在自然恢复过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日。
**油田托甫台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