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中心业务及“看**”APP服务
标的名称:2024****中心业务及“看**”APP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5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合同内容执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2017年11月,****省委、****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宣传部****总局《****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GY/T 321-2019)和《****中心建设规范要求》,在重点实施文化**十大工程之一的“媒体融合发展工程”中要求“推动市县媒体整合区域**,强化融合创新,打造区域性新型主流媒体,****公司与市县媒体建设战略**关系,实现平台、**、技术等共建共享”。
2、依据2023年3月2****宣传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媒体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决定由********集团“天目云”****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同****集团提供的区县融媒体技术服务迁移到“天目蓝云”,****中心的融媒体技术服务也同步迁移。
3、现需采购天目蓝云服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的实施如果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确保安全播出、服务配套、业务一致等要求,并会造成资产损失和服务成本大幅增加。因此,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并且****融媒体中心新闻安全播出的政治性、技术维护的专一性、新闻业务的延续性,故建议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2、**省**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9896
传 真:/
地 址:****人大会堂三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5825
传 真:0577-****5825
地 址:苍**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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