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根据《关****学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招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人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2024年,**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招募15人,储备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一)选拔对象**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二)选拔标准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3.身体健康。
三、储备企业为**境内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选拔采取发布通知、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签署协议、上级备案等方式进行。
五、报名与资格申请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7日(以报名顺序为准,招满为止)法定假日休息。报名地点:****402室,联系电话:0470―****165.
2.资格申请参加选拔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好的《**市2024年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储备企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到****进行资格申请。
3.签署储备协议组织入选人员签署《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协议》(附件2)。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
六、管理和服务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旗人社部门定期对企业储备使用人员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年度考核。
七、待遇及经费保障
储备人员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人才每人每月给予700元的补贴,(自治区财政承担500元,地方配套200元,具体以公告为准)。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八、储备期满后优惠政策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二)报****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定向招录聘政策(具体见招募、招聘简章)。(三)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四)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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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