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9963,0512-****842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生产项目 | **市**镇莫介路6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莫介路6号,对现有项目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新增乳剂工艺和PI工艺,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正电极网版)11.9万件、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背电极网版)1.8万件、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背电场网版)1.6万件。 | 1.生****处理站(调节+EWS催化+气浮+沉淀+过滤+RO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建成后不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量。 2.顶网、压网、晒版-擦拭、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张假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高新区**路(萧林路-震川路)改造工程 | **高新区**路,北起萧林路,南至震川路 | ****管理所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16302.6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路,北起萧林路,南至震川路,项目改造道路全长约3.16千米、宽约50米,按照城市次干路兼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涉水桥梁2座、箱涵1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含海绵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 |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废气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根据项目沿线敏感点规模及受影响情况,落实相应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减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废路面弃方、工程弃方、泥浆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 | |
3 | ******公司直线传动模组自动化生产项目 | **高新区莱斯路15号2号房、3号房、10号房 | ******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莱斯路15号2号房、3号房、10号房,对现有项目车间布局进行调整,新增年产直线传动模组9万套。 |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2.切割下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淬火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4 | ******公司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 **市**镇创新路8号 | ******公司 | **绿****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创新路8号,全厂年产金属制品2亿件、塑料制品1000万件、五金模具50套、塑胶模具50套。 | 1.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 2.注塑成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5 | 昆****公司新能源汽车金属零部件加工项目 | **市**镇晨丰东路159号8号房 | 昆****公司 | **绿****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市**镇晨丰东路159号8号房,**一条新能源汽车金属零部件生产线,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金属零部件50万件。 | 1.本项目不得仅建设表面处理工段。 2.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厂,****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 3.CNC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