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2 10:56:34]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第七届“先锋杯”党员教育电视片拍摄项目。
2.项目内容:策划、拍摄并制作一个不超过5分钟的数字高清微视频。
二、投标人应具备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电影拍摄类或摄影摄像服务类或电影发行制作类等经营范围。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能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开具增值税普票。
三、投标要求
1.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报价超出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11:00—2024年8月12日17:00
3.报价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报价单位需在**公共**交易平台“网上比价”栏目进行线上报价,2024年8月12日17:00点前提****社区查验: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承诺书(具体内容见第4条)、拍摄团队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专业摄像师、摄像助理、场记员等人员以及各自工作经验介绍),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材料未按上述内容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提交报价视为同意以下条目,并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内容为:(1)恪守相关法律法规;(2)愿意承担本项目任务;(3)同意按中标价提供服务;(4)有效投标最低价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拍摄2分钟****社区考察,如与投标拍摄内容要求不符合且拍摄质量较差,则采购方有权顺延考察有效投标报价次低单位,依次类推。
5.报价:报价单位提交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合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相关审计费、税费及脚本、拍摄、后期剪辑、配音、道具、场景、运输、保险、后期制作等拍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注:采购人不支付中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评标方式:合理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
7.确认成交通知书发布以后,中标单位需在5****社区签订合同。
四、拍摄内容及要求
1.拍摄完成时间:2024年9月1日前。
2.拍摄地点:****开发区****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3.内容:
(1)党建微视频:主要是聚焦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等重点工作,反映党建、乡村**、社会治理等题材的微动漫、微专题片、公益广告等。
(2)党建文艺片:以微电影、地方戏曲、MV 等形式,反映全市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百姓生活等题材。
4.本微视频拍摄为不超过5分钟的数字高清成片。两种格式选一:(1)高清格式:mpg 格式,8Mbps 码率;(2)高清格式 : MOV (1080/50i/50Mbps )格式或MP4(1080/25P/8Mbps)格式。
5.微视频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图像素材。全片风格要求色彩靓丽,简洁明快,节奏清晰,富有活力。文字精练、过渡自然,画面要求体现精神内涵,注重形式感,以流畅的画面和强烈的视觉感染人。
五、其他要求
1.中标方与采购方方深度沟通,收集材料,起草微视频脚本、拟定分组镜头大纲。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日内提供拍摄详细方案至采购方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根据采购人实时要求拍摄具体内容,完成拍摄任务,拍摄过程中修改视频直到采购方满意为止,包含视频的片头、片尾、中间的各种制作等,直至成品前,不限制修改次数。
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一切材料。
4.中标方需提前与****确认相关时间,主动协调突发事项。
六、费用结算
1.付款按下列条件结算:拍摄结束后,由采购方组织人员对拍摄的视频进行总体评价满意度测评。如总体评价平均满意度低于85%,则扣除费用总额的5%。拍摄全部完成、修改至采购方满意、验收合格后根据总体评价平均满意度一次性付清费用,最终费用按中标价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
2.如因上级政策改变或者其他不可抗因素以及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拍摄不能进行的,采购人不支付中标方任何费用。
七、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
联系人:王文丽
联系方式:157****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