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移动式充电桩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因经营业务需要,拟采购移动式机器人内置充电桩。
(二)招标范围:移动式机器人内置充电桩2台,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调试、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移动式机器人内置充电桩的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人要求。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四)交货地点:**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期:自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3%):56万元,投标人按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为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异常低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各阶段****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金;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移动式充电桩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提供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公司,****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 (www.****.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以现场查询为准)。
(四)投标人****集团及下属企业项目过程中被记入 黑名单 ,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公司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起任意3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00分(**时间);
(二)开标地点:****集团有限公司15楼开标室(药都大道与希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15楼);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新区银杏路与宋汤河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2****3990
招标平台:****投标中心
地 址:**市**区药都大道1289号
联 系 人:田工、张工
电 话:0558-****035
(温馨提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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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