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创业孵化基地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市2023****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 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18〕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基地评审方式,市人社局、****服务中心随机抽取3名创业专家, ****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基地申报资料、现场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0070
****
2024年8月1日
2023年度****基地评审结果
序号 | 辖区 | 基地名称 | 级别 | 评审 | 评审结果 |
1 | **市 | **市创业孵化示范园 | 国家级 | 复评 | 通过 |
2 | **县 | 志城创业孵化园 | 市级 | 复评 | 通过 |
3 | **县 | 京沈科****基地 | 县区级 | 复评 | 通过 |
4 | **县 | **市家庭服****基地 | 县区级 | 复评 | 通过 |
5 | **县 | **人力**产业孵化园 | 市级 | 复评 | 通过 |
6 | **县 | ******基地 | 市级 | 复评 | 保留基地资格,要求整改 |
7 | 西** | 西******基地 | 县区级 | 复评 | 通过 |
8 | **市 | ****基地 | 市级 | 新评 | 通过 |
9 | **县 | **市青年人才激情创业谷 | 县区级 | 新评 | 通过 |
10 | **市 | 开****基地 | 县区级 | 新评 | 通过 |
注:评****基地按要求享受2023年度补贴政策;******基地不享受2023年度补贴政策,整改后可以参加2024年度评审,如评审通过可按要求享受2024年度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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