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脐血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胎儿脐血流检测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9:30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包1:胎儿脐血流检测仪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4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78000元
包2:韦氏儿童智力量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59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才杰****公司
投标报价:59450元
包3:儿童综合素质评测系统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1928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才杰****公司
投标报价:194790元
包4:关节用动力、等离子射频汽化系统及肩膝工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聚诚****公司
投标报价:49178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派****公司
投标报价:450000元
包5:显微镜(口腔科)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恒晖****公司
投标报价:6866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6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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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