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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电站工程(水力发电部分)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取水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工程已获得****委员会的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
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电站工程位于**市**县金村镇围滩村东北的丹河干流上。****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2008〕100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以晋发改设计发〔2012〕56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设计变更。****电站工程枢纽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418.5km2,工程任务以发电、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生态旅游等综合利用,总库容878万m3,水电站设计保证率为85%,电站总装机1500kW。本次论证范围为1#机组、2#机组和3#机组,总装机1250kW。
二、同意********电站工程(水力发电部分)项目生产发电取水水源为丹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郭峪泉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2885.2万m3/a,其中生产发电取水量28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发电取水口设在壅水坝进水口(坐标:东经112°59′52.8″、北纬35°25′53.6″),职工生活取水口设在郭峪泉口泵房(坐标:东经113°00′7.7″、北纬35°25′37.5″)。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867)
附件:********电站工程(水力发电部分)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电站工程(水力发电部分)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了《********电站工程(水力发电部分)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参****水务局、****水务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电站工程位于**市**县金村镇围滩村东北的丹河干流上。****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07〕610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晋发改设计发〔2008〕100号文批复了该工程初步设计,以晋发改设计发〔2012〕564号文批复了该工程设计变更。****电站工程枢纽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418.5km2,工程任务以发电、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生态旅游等综合利用,总库容878万m3,水电站设计保证率为85%,电站总装机1500kW。本次论证范围为1#机组、2#机组和3#机组,总装机1250kW。电站于2014年6月投产运行。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项目取水量2885.2万m3/a,其中水力发电取水量28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万m3/a,水力发电取水指标7.36m3/kW﹒h,符合当地小水电取水指标实际;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2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四、《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的基础上,确定该项目水力发电取水水源为丹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郭峪泉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五、该项目P=85%年份水力发电总取水量2885万m3/a,壅水坝断面控制流域面积2395.2km2,P=85%年份规划来水量3567万m3,****政府《关于印发**市“十四五”丹河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晋市政发〔2022〕34号),围滩断面河道内生态流量为0.216m3/s(682万m3/a),在满足河道内生态流量前提下,取水量2885万m3/a。
六、郭峪泉地表水枯水期最小流量0.015m3/s(合47.3万m3/a),扣除****珏山****公司取水许可量3.7万m3/a,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0.2万m3/a的职工生活取水量。
七、丹河地表水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发电取水水源;郭峪泉地表水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除总大肠菌群外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水源。
八、该项目1#机组、2#机组、3#机组发电取水口位于壅水坝进水口,坐标:东经112°59′52.8″、北纬35°25′53.6″;职工生活取水口位于郭峪泉口泵房,坐标:东经113°00′7.7″、北纬35°25′37.5″,各取水口位置合理。
九、该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进入化粪池,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外排;固废、危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十、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 第1部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水力发电取水水源为丹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郭峪泉地表水,可以满足取水量2885.2万m3/a(丹河地表水2885万m3/a,郭峪泉地表水0.2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