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8月9日上午10****酒店**漳河大道金街华府店举行**县砂石土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水务局****水厂取水头部(**镇奚滩村凤州渡口附近)清淤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一批,约50000吨,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5万元。
拍卖方式:由于委托人对上述砂石土的重量为预估重量,实际总重量不能确定,故采取按照标的的单价28.5元/吨作为起拍价拍卖,拍卖成交价即为最终的成交单价,本批砂石土的重量以买受人和委托人双方认可的标的实际累计过磅重量为准。最终拍卖成交价款=最终的拍卖成交单价*砂石土实际累计过磅重量。
二、展样时间、地点
即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县318****园艺场****驾校场地内展样。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成交者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于2024年8月8日16时前到**市汇成名郡1幢404室按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报名竞拍。
四、特别提醒
1、因本次清淤工程并未完成,产生的砂石土数量不确定。拍卖标的物存在数量和质量的风险,标的物数量为理论测算数据,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由此涉及的相关竞拍风险由竞买人自行预估和承担,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以及与委托人、拍卖人发生纠纷。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现场勘察核对、自行确认,一旦拍卖成交,竞拍范围内的标的物,无论质量好坏,全部应由买受人合法、合规处置。委托人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通知买受人在指定堆场装运标的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装运。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8月8日16****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期支付保证金将无法参加拍卖会。
3、拍卖成交款的支付:拍卖标的成交款的支付及提货约定详见拍卖文件。
4、标的提货期限: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分批次提货完成。
5、逾期提货的保管费用:买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货,逾期应向委托人支付标的保管费用1元/吨/天。
6.本次拍卖活动的未尽事宜以拍卖人出具的拍卖须知、竞买协议等拍卖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119 133****984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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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