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研究和推动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统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我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纳****中心组5次,通过局党组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10次,有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渗滤液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情况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防范应对工作。依托“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APP”开展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隐患清单管理,逐项明确整治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限期办结、动态清零、闭环管理。二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补短板。我局编制印发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中心**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完善了相关规划,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向各县(市、区)下达了2023年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任务,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排水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2023年1-12月,全市新增污水管网146.995公里(其中**新增污水管网80.9公里,镇级新增污水管网66.095公里),改造城市(县城)老旧污水管网74.5公里。**县县城2万立方米/日的第二水质净化厂已完工,并通水调试,拟于2024年下半年投入试运行,2023年**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0.6%。至2023年底,我市已投入使用105座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104个建制镇全覆盖,合计日处理规模13.59万吨,目前设施总体运转良好。三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2023年,全市****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为32.03mg/L,其中,****、**县平均进水BOD浓度较2022年有所提升,****从2022年31.76mg/L提升至32.76mg/L,**县从2022年19.62mg/L提升至29.89mg/L。组织开展“一厂一策”调研工作,将******处理厂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试点,制订了“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争取到2025年底前至少有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进水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四是加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指导监督。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对全市8个县(市、区)73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实地指导督查,进一步提高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五是提高固废处理能力。持续做好固体废物处理监管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成在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和焚烧处理设施共5座,总处理能力共计2750吨/日,其中:****填埋场1座,处理能力250吨/日;****电厂3座,处理能力共计24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处理规模100吨/日。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100.77万吨,其中焚烧处理96.74万吨,填埋4.03万吨,焚烧处理率达96%。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化利用率,积极推进****厨余垃圾**化利用项目,此项目已投入运营。****建筑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等待设备安装调试,尽快投入使用。六是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有关要求,巩固****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并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黑臭水体“一对一”明察暗访全覆盖工作的函》,督促、指导**市巩固**东排沟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宁**排沟城市黑臭水体已于2023年底完成整治工作(于2024年2月出具《西排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效果评估》,并****建设厅审查)。七是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为抓手,督促、指导供水企业继续加大****供水管网建设力度。2023年,****公司共完成投资约1130万元,改造供水管网25.21公里,惠及群众4.5万户,****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09%。为统筹指导****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设施短板,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确保给水设施建设符合社会阶段性发展需要,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供水专项规划(2021-2035)》,已于2023年9月****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3月18日印发)。我局还牵头组织编制了《****城市突发供水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编)》,经市政府审定已于2023年4月公布实施。预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陆域保护范围等作了明确界定,提供了科学的工作遵循。八是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2023年全市城市(县城)累计产生生活污水处理污泥43780.78吨,全部用于制砖等建材化再利用,污泥达标排放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九是健全海绵城市制度。在2022年成功获评**省首批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上,2023年7月28日,**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9月27日,经**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我市成为省内首个为海绵城市建设立法的城市,制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机制、规章制度、规划管控机制、地方技术标准等合计320余项,逐步建立贯穿“规、建、管、考”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十是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3〕55号)》,围绕国、省考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订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有关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努力推动****周溪村周溪河水质净化厂旁左岸排口入周溪河、周溪村港福东郊游泳场上游20米左岸排口入周溪河、嘉应学院东食堂对面右岸排口入周溪河、西郊村金利来大桥下游400米左岸排口入周溪河、西郊办西郊村竹篷谢57号上游30米左岸排口入程江、梅****忠爱桥生活入河排污口—441402B22、**大桥上游约562米右岸排口入韩江—0837共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现已完成整治4个,需移交整治主体3个(完成整治1个,剩余2个正在立项可研阶段)。十一****机关。2023年,我局继续推进剩余14****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已确认剩余14****机关单位为节水型单位,并已完成78****机关创建节水型单位的目标工作。
(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治理。一是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全力做好**约456万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充分发挥机械清扫优势,主要街道做到16小时保洁,其他街道巡回保洁。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2023年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受理市容环境卫生问题9.01万宗,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置轻微问题1.47万宗,督办催办1653宗次,总处置率97.36%。二是大力整治市容乱象。开展“六乱”整治行动。2023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以创文、“两美”等创建行动为契机,重点对**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学校、公共场所“六乱”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规范、疏导市容“六乱”180676次,整改155052宗,立案查处256宗(含简易程序),罚没金额约5.46万元,**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改善。开展噪音、油烟扰民治理。全市共处理油烟污染类投诉623宗,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投诉2344宗,处理施工噪声投诉491宗。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六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市住建部门检查在建工地1088次,对发现扬尘治理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90份,实施行政处罚2宗,处罚金额1万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教育、整改违规运输车辆430辆,整改工地430宗(次),对不按要求净车出场、密闭不标准、污染路面等行为教育整改430次,清洗污染路面约13.2万平方米;作出行政处罚案件56宗,共处罚金约4.33万元,有效遏制了工地运输车辆(泥头车)道路“扬、撒、漏”行为。三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3-2025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等指导性政策文件。健全“两网融合”体系。引进2家再生**回收企业,签订《**市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协议》《**市再生**回收体系建设协议》,编制《**市区可回收物网点布局规划》,完善“定点交售+预约上门回收”收运模式。补齐设施短板。全市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居民小区约2262个,提升改造分类投放点约1160个。强化宣传引导。编制《**市生活垃圾分类幼儿科普读本》《******小学科普读本》共12万本,举行“1+9”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业务培训,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截至2023年底,我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共9座,已建成8座(其中:4座固定消纳场,3座临时消纳场,1座**化利用项目),1座在建**化利用项目。为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处置,全市累计排查施工项目238个,运输单位43家,消纳场11次,**化利用厂3次,施工工地回填项目24个,排查发现建筑垃圾处理去向不清晰的施工工地2个,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施工工地2个。开展执法检查1416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3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6起,罚款36宗,共2.01万元。通过精准有力的执法,进一步严格管控排放源头和规范收运处置。
(三)促进行业绿色发展。一是强化**建筑节能监管。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强化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规范进行设计审查,加强建筑节能项目在施工环节的督查。2023年,全市**民用建筑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均达100%。二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持续以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嘉应新区范围内**建筑为重点,抓好绿色建筑标准的贯彻执行,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据统计,2023年全市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面积300.52万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77.3%。其中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60.4万平方米,占**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1%,完成2023年**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75%(**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粤东西北”的任务)的目标任务。****社区创建目标。****社区总数70个,2023年底前需完成40%****社区创建任务。2021年-2023年累计共完成创建38个,创建比例达到54%,如期超****社区创建目标任务。四是提升预拌混凝土绿色化水平。2023年全年我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达771.83万吨,散装率达54.88%;预拌混凝土产量274.84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产量12.77万吨左右。****搅拌站改造工作,督促****搅拌站,****搅拌站星级标准做好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完善相关台帐资料,积极参与评星工作。到目前为止,****搅拌站评审48家(其中:一星45家,二星级2家,三星级1家)。
(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一是认真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我局牵头编制了《**市****排水除涝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经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印发实施。增加了会商机制,优化了应急体系,完善调度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与遵循。二是强化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导。印发《**市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化、无害化水平。同时加强对全市处理体系指导,委托****,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开展季度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生活垃圾主管部门抓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领域安全运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规范运营。三是系统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实施17个海绵型项目,截至12月底已完工项目10个,已完成投资1995.45万元,持续推进海绵型项目成系统、成片区达标建设。城市建成区31.1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占比46.5%;主要河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占100%;城市内涝治理成效显著,近十年来无重度内涝,****、芹洋半岛内涝防治达到20年一遇标准。全面开展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排查和内涝风险评估,完成城市(县城)易涝点整治13个,内涝防治达到20年一遇标准。四是完成信息平台填报工作。2023年,安排****建设部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从业人员信息平台上每月填报工作。
三、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检查整改情况
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涉及我局整改措施有6项。
(一)整改措施第五项:加快补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短板。2023年6月,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指导核查,推进镇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充分发挥建成处理设施效益。2023年新增镇级污水管网66.095公里,已达到时序进度。
(二)整改措施第七项:严厉打击河道非法洗砂洗泥等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3月、7月,我局参加市河长办组织开展非法洗砂洗泥整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对**区、**县洗砂洗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2023年12月25日下午,我局分管领导带队现场察看******公司、******公司、******公司情况,了解洗砂洗泥工作管理情况,并督促推进相关问题整改。下来,我局将按照《**市关于开展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非法洗砂洗泥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改措施第八项: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一是编制印发规划。2023年6月,印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组织编制《**中心**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35)》(于2024年3月印发),为城市(县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加快设施建设。2023年底,**县城第二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完工;2021年至2023年,全市**城市(县城)生活污水管网280.22公里、改造管网155.38公里;截至2023年底,****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40.6%。三是推进提质增效。在完成“一厂一策”方案制定的基础上,选取******第二水质净化厂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试点,重点推进泮坑水系末端综合整治工程等一批截流输污和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程,推动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BOD浓度。
(四)整改措施第十一项:****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快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填埋场已于2021年11月底新增一台渗滤液处置设施(300吨/日),全市填埋场渗滤液总处理能力达1850吨/日,****填埋场现有产生渗滤液的处理需求。经排查,****填埋场渗滤液积存已降至警戒线以下,未发现外渗隐患。(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第十二项:规范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加强渗滤液污染防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截止2022年底,“******填埋场临时封场维护和渗滤液全量化综合处理项目”渗滤液MBR处理系统改造和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备安装已完成并于2023年2月正式全面投入运营,****填埋场积存渗滤液液位稳步下降,周边地下水水质逐月改善。
**县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问题分析、方案制订,按方案要****填埋场渗滤液抽排、填埋区雨污分流和HDPE膜检查等工作,并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地下水水质逐渐好转。
(六)整改措施第十三项:推进区域性垃圾焚烧飞灰配套处置工程建设。**市现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总设计处理能力2400吨/日。其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容量40万立方米飞灰填埋专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容量65万立方米飞灰填埋专区(已建成一期,容量29万立方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飞灰送****填埋场填埋。目前全市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均能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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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