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一体化发电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丁招(2024)3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学一体化发电机改造工程,****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技术服务要求
2.1项目地点:****
2.2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2.3 项目内容:完善设备
2.4合同估算价:211064.24元(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7付款方式:按合同支付。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品牌--玉柴、常柴、康明斯
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柴油发电机经营安装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政府采购网(www.****.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6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6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投标中心509室(******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320********100****0743,户名:宜****公司,开户行:****银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⑤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⑥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2月-2024年7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封面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
4.5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银行本票/汇票(账号:320********100****0743,户名:宜****公司,开户行:****银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0时00分,****投标中心****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3中③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余款第三年内付清。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10-****1892
邮编:214200
公告发布:**省******投标中心
地 址:******行政审批局5楼509
电 话:0510-****8602
2024年8月2日
附件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319招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