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医化行业特征新污染物试点赋存特征分析及优评加密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500(元) | 牵头供应商:**** 投标联合体:****、****监测中心 | **市**区市府大道113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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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市医化行业特征新污染物试点赋存特征分析及优评加密监测项目 | **市医化行业特征新污染物试点赋存特征分析及优评加密监测项目 | 结合2023年和2024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选择特定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潜在环境排放水平或赋存水平区域,编制园区优评计划加密监测布点方案,开展废水、废气、土壤和沉积物中《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20种新污染物加密监测,监测项目包含双酚A、1,2-二氯乙烷等优评物质,地表水监测2次(枯水期和丰水期各1次)、土壤、沉积物和环境空气各监测1次。 | 根据区域内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等重点污染物,分析研究重点污染物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数据,考虑其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之间的差异性,开展1-2种化学品“一品一策”管控方案制定,以期为区域型新污染物治理奠定基础,服务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 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20种新污染物加密监测,12月底前编制试点范围内双酚A、1,2-二氯乙烷等优评化学物质分析调查报告及评估,完成抗生素及医药中间体等特征新污染物的溯源分析评估报告,制定1-2种化学品“一品一策”管控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2〕84号)等要求,**市作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规范开展加密监测,探索成熟适用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及治理技术模式和监管模式。通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从而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奕巧,吴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郑珍芝,江刚,李群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1 | ****、****监测中心(联合体) | 71.0 | 69.0 | 70.0 | 73.5 | 77.3 | 72.16 | 8.78 | 80.94 |
1 | ******公司 | 45.0 | 41.7 | 38.5 | 46.5 | 44.6 | 43.26 | 9.14 | 52.4 |
1 | ******公司 | 41.8 | 31.8 | 30.0 | 38.0 | 38.9 | 36.1 | 10.0 | 46.1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根据中标金额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招标类别费率计算,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该费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账号:120********00014176;开户银行:****银行**潮王路支行),财务联系电话:0571-****16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8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2135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2190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名峰、高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1407、0576-****1913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5265
3. ****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办公室
地 址:**市**区纬一路66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陈工、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6-****6705、0576-****6731
附件信息: